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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厦门
2024-06-21
***万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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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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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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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厦 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54号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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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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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恒元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2号云创智谷A栋5***5单元 。
联系方式: ***592-59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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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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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年基层医疗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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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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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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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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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设备,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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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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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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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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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三)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四)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
【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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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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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产品,须根据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资料;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的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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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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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23年11月***3日17时3***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磋商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2号云创智谷A栋5***5单元本公司咨询台。邮编:361***1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蔡旭东***
传真:***592-59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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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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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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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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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年11月***7日下午15:******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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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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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年11月***7日下午15:******时,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2号云创智谷A栋5***5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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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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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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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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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蔡旭东 ***,潘小姐 ***592-5952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11:3***、14: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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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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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 厦门恒元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古地石支行
账 号: 4***3793***1***4*********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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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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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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