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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陇南
2024-06-19
***万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医用物资设备管理系统项目 | ||
| 采购单位 |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石荣耀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23-1***-17 ***8:3***:****** | 报名截止时间 | 2***23-1***-19 17:******:****** |
| 竞价开始时间 | 2***23-1***-2*** ***8:3***:****** | 竞价结束时间 | 2***23-1***-2*** 15:3***:******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医用物资设备管理系统项目 | *** | 货物类 | ***.*** |
公告内容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医用物资设备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列》(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医用物资设备管理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 ***
二、采购内容: 医用物资设备管理系统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预算金额: ***.******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须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或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登记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
6、投标企业需提供2***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供货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8、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公司资质及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
9、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方式
1、通过陇南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与2***23年1***月17日至2***23年1***月19日17时******分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陇南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23年1***月2***日15时3***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 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及光盘 1 份(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采购人办公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
联 系 人:石荣耀
电 话: ***939-8212152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南桥路 236号
2***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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