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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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硬件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和田

2024-06-1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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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新疆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2***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硬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3年11月***7日 12:******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BJZFCG(2***23GK)***12-***2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2***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硬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2***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硬件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2***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医疗设备41台(套、个),购置信息化安全网络设备1项,共计881(台、套、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6个月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3***%,其中6***%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23年1***月16日 2***23年11月***6日 ,每天上午 ******:******至12:****** ,下午 12:******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3年11月***7日 12:******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23年11月***7日 12:******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和田地区公共交易资源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工程项目为6%~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3、超过4******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

地 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玉龙喀什路3***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 ***9***3-2***9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永杰

电 话: ***9***3-2***95******2

附件信息: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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