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人民医院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潍坊志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四路159号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潍坊志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专用车辆 | 医疗废物处置车辆采购 | 聚尘王、志特 | (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所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完好的,出厂后未开封、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具有出厂合格证,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及服务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质量引起的售后质量问题,由投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采购人对产品的规格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产品经相关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 1(批) | ***.00 | ***.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国华 、 苏德 、 陈莉 、 唐贵林 、 施智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发改法规〔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美姑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美姑县美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号1栋2单元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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