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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绍兴
2024-06-17
***万
招标公告
(编号: 浙华元 2***23-***9-21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诸暨市 2***24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 2***24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二个标的,每个标的最高采购金额见下表,详见采购文件
| 标的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 标的一 |
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 |
8 |
| 标的二 |
医院用水监测 |
2 |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国内大专院校(国家教育部批准);
2、具备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的专业检测机构;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 2***23 年 1*** 月 7 日 - 2***23 年 1*** 月 12 日 , 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或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 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 技术 文件 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计量认证证书( CMA) 复印件 加盖公章 。
3、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
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均装订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内,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 于 2***23年1***月3***日9:3***时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二路 125号鸿迪大厦8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 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需在快递包装外标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标的( 采用 EMS或顺丰邮寄方式 ,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二路 125号鸿迪大厦8楼(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杨丽园;联系电话:*** (拒收到付)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23年1***月3***日9:3***时
开标地点: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二路 125号鸿迪大厦8楼)
十一、 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均 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 2712784389@qq.com 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 赛 联系电话: 156***5758522
采购单位地址: 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丽园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地址:诸暨市东二路125号 鸿迪大厦 8楼
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二 三 年 十 月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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