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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疏勒县人民医院儿科留观病房建设项目

新疆 喀什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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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喀什地区疏勒县人民医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18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疏勒县人民医院儿科留观病房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招标控制价为:32***3***7.32元。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名称:疏勒县人民医院儿科留观病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见招标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相应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的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4.提供被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4.5.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的,全部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单位需根据现有建筑、水、电等合理优化改造施工。

五、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21年***8月18日16:3***(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21年***8月18日16:3***(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64******元(陆仟肆佰元整)。招标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巴仁乡信用合作社;账户名称:疏勒县人民医院;账号:861***2******12***1***1***1323631)。将投标保证金电子回执单发送到邮箱:1273371458@QQ.com。

投标书广联达电子版拷贝至光盘或U盘(标注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及投标书文字版,封存至同一投标文件内,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本。

开标地点:疏勒县人民医院6号楼三楼党群会议室

招标联系人:蔺丽娟

电 话:***998--57587***2

疏勒县人民医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ND

来源:招采办
编辑:王蕾
审核:邱文萍
终审: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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