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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邵阳
2024-06-17
***万
新宁县中医医院耳鼻喉科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新宁县中医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尔立美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 新宁县中医医院耳鼻喉科采购项目
(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新宁财采计【 2023】00095
( 3)项目内容: 新宁县中医医院耳鼻喉科设备采购
( 4)是否分包: 否 。
( 5)项目负责人: 周洋 。
( 6)联系电话: *** 。 ( 7)项目内容: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高频手术治疗仪、手术动力系统。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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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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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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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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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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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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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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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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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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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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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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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 / 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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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11A 、 M1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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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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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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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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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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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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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诺 / 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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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200-FHD
|
1 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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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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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手术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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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 / 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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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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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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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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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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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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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动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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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敦力 / 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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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S Nexus
|
1 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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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00 元
大写: 人民币玖拾肆万捌仟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 全额付款: /
¨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合格后 30天内 付合同总价款的 30%,正常运行一年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65%,两年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不计利息。(如延期付款,计息标准利率计算标准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 2023 年 09 月 0 5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10 月 0 4 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 2)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中医医院内) ( 3)方式: 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 4)履约担保: / 。
( 5)质量保证金: / 。
***交货期与包装运输
(1) 交货地点为甲方院内指定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定后 30 天 (特殊情况及个别产品除外)即安排安装调试完毕、全面 投入使用。如乙方在 30 天内未能安装投入使用,则甲方按每天 伍佰元 标准,从应付乙方货款中扣除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及设备系统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3) 乙方承担设备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由于乙方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送达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5) 乙方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
***验收
(1) 乙方所供设备及设备系统,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规范、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设备 (包括主要部件)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2) 乙方所供设备及设备系统,应保证是全新的、原包装的、手续合法完整的正规产品;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 乙方所供设备及设备系统,应享受设备制造厂商在中国市场的统一服务内容,并提供齐备的装箱单、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原厂商保修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配件清单。
(4) 所供设备及设备系统的供电方式、环境温度、湿度及相关要求,乙方必须随设备明确说明。
(5) 乙方所供设备及设备系统应具有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中文安装使用和维护手册,具备完整的操作规程。
(6) 乙方应随设备及设备系统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其中包括设备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说明书、设备操作、维修及维护手册、保修卡、海关报关单、装箱单等,若上述资料没有随设备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免费提供。
(7)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设备系统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设备系统必须符合甲方招标书的要求,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配置功能。
(9)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设备及设备系统和配套消耗材料全套有效的相关证件 (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套证件及商检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售后服务
(1) 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设备及设备系统整体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 (不可抗力和人为因素外)免费全保修 24 个月。设备超过保修期后,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终身维修及维护,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同时零配件按优惠价格 (不高于同期其他医疗机构的零配件价格)提供。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及设备系统的品牌型号提供设备,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 (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原装的正规行货,并且符合国家检测标 准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设备及设备系统的正常保养与维修,保证系统、设备运转良好。
(4) 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免费修理或更换。
(5) 接到故障电话后,乙方工程师 24 小时内作出回应,电话指导医院工作人员 (或者是派技术人员)现场解决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乙方 48 小时到达医院维修。如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必须指供备用机,满足甲方使用,如影响甲方日常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6) 质保期内,如发现设备及设备系统存在潜在缺陷、或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技术要求、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质量保证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7) 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 甲方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国家有关标准对所有设备进行验收,如双方对设备质量存在分歧,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格的国家权威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测验收 (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提供全程的技术培训。
***培训
乙方应负责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培训计划对甲方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培训资料,确保相关人员熟练使用设备,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违约及争端的处理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条款,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乙方违约导致诉讼时,甲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乙方承担。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成交通知书
( 4)响应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 0 9月0 5 日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壹 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 壹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09 月 0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宁县中医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周洋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泰支行
账 号: 8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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