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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黔南
2024-06-17
黔南州中心血站
血液质检试剂、耗材采购公告
黔南州中心血站对下列货物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黔南州中心血站血液质检试剂、耗材 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货物清单及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五、响应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分为A至I包,允许响应供应商对A包至I包中的任意一包报价,也可同时对多包报价,各包报价资料等材料必须单独制作一一对应提交。每一分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必须完整。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所投包产品其成交后为完成供货及伴随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管费、拆装费、管理费、税费等。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合同签订后,所定价格在合同履行期内不予调整。
3、响应供应商所供产品应完全响应采购货物清单及需求一览表中所响应分包列出的内容。
4、付款方式:成交后按成交单价及实际发生的供货量按照合同条款分批结算货款。
5、配送地点:黔南州中心血站(贵州省都匀市文峰路9号)。
6、交货方式:采用分批次交货方式,每批次产品均为同一批号。每批次具体交货的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收到产品时的可使用有效期应≥总有效期的5***%,附件1中对产品有效期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执行。
7、交货时间:成交人接到供货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配合采购人逐一清点货品。
8、本项目询价不收取报名费及保证金。
9、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所投包号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资格文件资料。
(1)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资格声明函;
(3)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所报价货物为医疗器械类的,须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并按第四十五条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响应供应商所报价货物为消毒产品的,还须遵守《消毒管理办法》(2******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7号),并按第三十条规定,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生产厂家印章。
注:以上供应商须知所述内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供应商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无效。如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报价文件资料要求
1、响应文件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或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函、投标资格文件、所投包产品单价报价文件、技术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响应文件资料应须装订成册,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须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彩页、图纸或数据,并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3、响应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号产品分别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资料。可对本项目单个分包项目进行单价报价;也可同时对多个不同分包产品进行单独报价,对一个分包产品报价须提供一份完整报价资料。
4、响应文件资料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5、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报价供应商的公章。
7、响应文件资料须装袋密封,封面应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分包号。未密封将导致投标报价被拒绝。投标报价文件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资料应于2***23年4月1***日上午9:******(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贵州省都匀市文峰路9号黔南州中心血站三楼后勤保障科(以邮寄形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运单签收时间为准,即运单签收时间须在2***23年4月1***日上午9:******(北京时间)之前),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八、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
2***23年4月1***日上午9:******(北京时间),黔南州中心血站会议室。
九、评审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资格、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单价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评定成交人(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时评定1名或2名成交人)。各分包中标人数量≤2。当不同响应人单价报价相同时,采购人将以抽签方式确定一个成交人。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分包号产品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单价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
3、当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置:
(1)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重新采购;
(3)现场进行采购方式变更,直接邀请有效响应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不另行公告)。
十、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没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没有对采购技术参数要求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变更通知及联系方式
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黔南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通知,请响应供应商关注黔南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黔南州中心血站
2***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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