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四川 凉山
2024-06-16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凉山州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操作办法> 的通知》(凉财规〔2***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普格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面向普格县城内竞争性选择1家医疗保障基金存放银行,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凉山州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操作办法>
一、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基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
二、资金存放主体
单位名称:普格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普格县普基镇青年路9号
三、资金存放事宜及选择银行数量
(一)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1.办公场所在普格县城内,经国家依法依规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金融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二)选择银行数量及开设银行账户数量
择优选择1家银行开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户”、“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户”5个账户。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23年9月25日8:3***至2***23年1***月9 日17:******(请在工作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2.提供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23年9月25日8:3***至2***23年1***月9日19:******。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一)获取时间
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领取时间为2***23年9月25日***9:******至2***23年 1***月1***日9:******。
(二)获取地点
普格县医疗保障局三楼局办公室(普格县普基镇青年路9号)
五、响应时间和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为2***23年 1***月1***日9:3***。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地点普格县医疗保障局三楼3***4局办公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23年 1***月1***日1***:******;
地点:普格县医疗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普格县普基镇青年路9号)。
六、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参选银行为中选候选参选银行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工作依法组建3人单数的评选委员会,由普格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选派1人,邀请外部专家2人组成,对各参选银行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三)评审监督
本次比选评审监督由普格县政府办派驻纪检组1名负责人,普格县医疗保障局(主管部门)选派2名负责人组成。
(四)评审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并经普格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书面确认得出本项目的中选参选银行。
七、公示
拟中选结果将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普格医保”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中选结果的,取消拟中选资格。
八、协议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后,普格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将向中选参选银行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参选银行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当在确认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与比选单位签账户协议。
本公告由普格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具体评审条件及要求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邓绍
联系电话:***
普格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23年9月22日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