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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沈阳
2024-06-16
***万
项目概况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净化空调、医用气体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3年1***月***9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净化空调、医用气体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如服务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第二年服务依然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3年***9月2***日 至 2***2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至11:3***,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3年1***月***9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五、开启
时间:2***23年1***月***9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
报名地址: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41号
联系方式:张科长 ***24-869***6168-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毛 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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