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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十堰
2024-06-15
***万
【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学设备采购(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3年1***月***9日***9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3******-2***23-***1272
3、项目名称: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学设备采购(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5***.****************** (万元)
6、最高限价: 15***.****************** (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医学设备(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一台,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如有)。(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如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23年***9月18日 至 2***23年***9月22日 ,每天上午 ***8:3*** 至 12:****** ,下午 14:3*** 至 17:******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湖北数字证书预受理平台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23年***9月18日***8点3***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23年1***月***9日***9点******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2、本项目允许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3、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十堰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财办发[2***2***]32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 十堰市汉江路22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君卓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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