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短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短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3年***9月27日 ***9时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短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主要功能及用途:
祛除中轻度皱纹,治疗敏感性皮肤、深层补水、深层祛皱、收紧皮肤、敏感修复 。
二、技术指标
★ 1 、 输出工作频率 : 27MHz± ****** MHz
★ 2 、 输出治疗头
1) 材质 : 晶体治疗头,内置回路,接触皮肤非金属电极。
2) 工作模式 : 电容电场
3) 治疗 头 : 配备可更换治疗头 3个
3 、 聚焦深度 : 2/3/4mm
★ 4 、 加热方式 : 电容电场和交变电场加热
5 、 治疗模式 : 分层聚焦、分层治疗
6 、 输出功率 : ≤5***VA
7 、 操作界面 : 触摸式液晶屏
8 、 相对湿度 : ≤8***%
9 、 使用电源 : AC22***V ± 22V,5***Hz ± 1Hz
1 *** 、 大气压力 : 86***HPa~1***6***HPa
1 1 、 安全性 、 过压、过载均自动保护,整机性能安全可靠
1 2 、 操作提示 : 触摸式液晶屏,工作时有指示,治疗结束有蜂鸣声提醒
1 3 、 输出电压
1)最大负载输出峰值电压12***V ± 2***V
2)最大空载输出峰值电压不大于2******V"
★三、商务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供货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发票,在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要求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17]6***3号执行。
验收报告:以上各项按照货物需求执行
验收报告: 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执行 。
组织验收主体: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专家依法组织实施 。
***质保期:货物最终安装及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免费为需方及时修理或更换;
***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免费提供培训及设备操作等技术指导。确保设备运行维护的可靠性及设备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固定的技术优良的维修技术人员,维修保修期内维修技术人员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更换配件,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保修期满后,保证终身维修,备品备件按投标人成本价充足供应,维修技术人员按行业标准收费。
本项目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2***〕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3年***9月***5日 19时******分至2***23年***9月12日 17时3***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3年***9月27日 ***9时3***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2***〕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92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24-8265***588
邮箱地址: lnldglgs@12***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1******217735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
电 话: ***24-826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