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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龙岩
2023-09-11
我院近期组织院内相关专家对漳平市总医院(包括:漳平市新桥中心卫生、漳平市菁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漳平市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漳平市南洋镇卫生院、漳平市和平镇卫生院、漳平市拱桥卫生院、漳平市西园镇卫生院、漳平市芦芝镇卫生院)肺功能仪开展市场调研询价,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递交相关资料。
附件一(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提取码为oyqe)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按公告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签字或寄送材料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作为无效投标。
(七)询价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各1套资料,每套装订成册(均应加盖公司印章):
1. 供货商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业务负责人授权书。
4)税务登记证书
2. 产品报价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所投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设备报价清单;
5)设备配置清单;
6)设备技术参数;
7)设备配套使用的耗材名称、规格、型号、供货价格、收费标准等。
8)售后服务、质保期、彩页等相关资料;
9)提供近期省内中标发票复印件。
(八)因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需要,供应商可把材料及时寄送指定地点,不必派人参加,我院将组织医疗设备采购小组,在监督小组监督下,按院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拆封,根据各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论证,综合设备器械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价格以及设备器械的保修时限等情况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询价采购原则上不接受口头承诺或会后提交的资料,故请各供应商务必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资料。
以上资料封存好于2***21年5月24日下午17:3***前寄交设备科李先生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平市林隆南路66号漳平市医院设备科
联系电话:13799***796******
逾期递交的将不予接收,招标后将依法依规进行调研询价采购。
漳平市总医院
2***21年5月21日
内容由人事科提供
编辑 | 黄烨彬
审核 | 陈军梅 徐瑞卿
监制 | 李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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