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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邢台
202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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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销售合同 项目编号: *** 采 购 方: 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供 货 方: 邢台石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通过协商一致,依法订立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已经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真实地签署本合同, 以便共同严肃遵守执行,并受法律约束和保护。 第一条 产品名称、单价、总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给予赔偿。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期限及方法:每批货到现场后甲方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现场验收人员出具书面通知给乙方,并要求乙方退换货。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 (包括使用中发现的、质保期内出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须由乙方退还货款 , 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付款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 8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4、乙方在提交每批货物时同时须向甲方提交货物发货单。 5、运输费由乙方承担,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双方责任 (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如因项目需要,须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或包装规格等,应提前 2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 2、甲方应及时支付货款以保证按时供货。 (二) 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 利用 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及时负责保退、保换、重新包装。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的产品数量按时交货,无论乙方自身何种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补交的除外。 3、乙方在逾期 1*** 天后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除乙方应按乙方责任第 2 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另行采购须发生的费用特别是差价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取得甲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3%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 2、甲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则 可 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 4 份 , 甲方 2份,乙方2份 。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需方: 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供方: 邢台 石臼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法人签章: 法人签章: 地址: 隆尧县昭庆街 93号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建设大街 3******号 电话: ***319-6661***72 电话: 18932959799 日期: 2***23 年 ***4 月 18 日 日期: 2***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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