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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医疗责任保险的采购公告

上海

2023-09-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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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8-19
公告正文

采购文件编号:***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业务需要,需组织医疗责任保险的比价采购工作,现欢迎符合以下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中心的采购活动。

一、

采购需求

保障内容:

1、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8***************元,医疗责任累计责任限额*********元。

2、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

3、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也负责赔偿。法律费用的赔偿限额为8万元,根据医院实际支出赔付。

4、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条款,每人限额2***万元。

5、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1)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产生医疗纠纷而遭受患方的故意伤害,造成其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人赔偿限额为5***万。

2)因工作原因首次确诊患甲类、乙类法定传染病,每人责任限额为2万 。

3)因工作原因患甲类、乙类法定传染病且在18***天内导致死亡、伤残,每人责任限额为5***万。

6、本保单适用公平原则,即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法院或人民调解机构仍判决或裁决被保险人需对患者给予经济补偿或法院或人民调解机构在确定责任程度之后考虑社会影响因素或其他因素而额外给予患者部分经济补偿,保险人按照本约定负责赔偿,每人限额3万元。

7、只要医疗机构的赔付率不超过12***%,续保时不加费。

8、特别会诊限额3万。

本项目实行一招三年,一次招标逐年签订合同。

二、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或服务的营业执照等;

三、

采购预算

人民币14万元。

四、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比价采购会议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比价采购会议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比价采购会议时间:2***22年8月19日15:******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比价采购会议地点: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六、

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磊红

电话/传真:***21-6976***989,***(传真)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民路1***88号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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