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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

2023-09-0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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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23年***9月***8日 14时3***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

合同包预算金额: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23年1***月至2***24年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对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23年***8月28日 2***23年***9月***4日 ,每天上午 ***9:******:****** 11:3***:****** ,下午 13:3***:****** 16:******:****** (北京时间)

途径: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23年***9月***8日 14时3*********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1)。

五、开启

时间: 2***23年***9月***8日 14时3*********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6]9***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9号)。(1***)《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2***〕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21〕17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 西安市凯瑞大厦H座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1

联系方式: ***29-882249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方方、崔斌、李宝宝、程钰

电话: ***29-88224929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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