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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台州
2023-09-09
***万
项目概况
临海市中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用耗材(口腔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23年*** 9 月 ***8 日 14 :******(北京时间) 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临海市中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用耗材(口腔类)
预算金额(元): ***、65************
最高限价(元): ***、65************
采购需求:
标项 1 名称 :牙体牙髓及其修复材料 1
数量 : 1批
服务期限: 2年
预算金额(元) :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 部分 。
备注:
标项 2 名称 :牙体牙髓及其修复材料 2
数量 : 1批
服务期限: 2年
预算金额(元) : 65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 部分 。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 部分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 ☑ 是,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 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 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至 2***23年*** 9 月 ***8 日 ,每天上午 ***9:******至12:******,下午12:******至17:******(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领购 /网上报名( 提交报名资料至 ***@16***com ,包括报名表、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付款凭证等;经采购机构核准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3******
四、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年*** 9 月 ***8 日 14 :****** (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网址): 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 688号星运大厦1幢7***5室
开标时间: 2***23年*** 9 月 ***8 日 14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 688号星运大厦1幢7***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已分别于2***22年1月29日和2***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 2***21 ]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 其他事项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 部分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中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地址: 临海市回浦路 6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576-8939331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 688号星运大厦1幢7***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宏基、王红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电子邮箱: ***@16***com
质疑联系人:王祥
质疑联系电话: ***571-85121567,13372531***8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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