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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齐齐哈尔

2023-09-0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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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3年***9月***7日 14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黑龙江省鼎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23 9 7 14 ******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1***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供货安装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日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落实

3.本项目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服务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4.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供应商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 或者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8.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项目安全事故;

9.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1***.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特定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合法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合法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于2***23年8月28日至2***23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分至11时3***分,13时3***分至16时3***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登记表认真填写,发送至 黑龙江省鼎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箱( dsgc2***21@126.com 黑龙江省鼎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功接收材料且符合要求后予以发放采购文件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不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3年9月7日14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鼎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中汇城商贸广场A1******11室)

五、开启

时间:2***23年9月7日14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鼎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中汇城商贸广场A1******11室)

六、 发布媒介、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鼎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中汇城商贸广场A1******11室

联系电话:***452-255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452-255566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落实3.本项目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服务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4.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供应商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8.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项目安全事故;9.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1***.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合法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合法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3年***8月28日  至 2***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至11:3***,下午13:3***至16: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3年***9月***7日 14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齐齐哈尔市中汇城商贸广场A1******11室

五、开启

时间:2***23年***9月***7日 14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齐齐哈尔市中汇城商贸广场A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公安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鼎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中汇城商贸广场A1******11室

联系方式:高工***452-255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452-255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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