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一 ) 项目名称: 2***23 年 开平 市 医疗保险基金检查辅助服务 项目
( 二 ) 项目地点: 开平市
(三) 项目概况: 为 做好我市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全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 步 规范我市医保基金 安全 使用 , 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 促进医药行业 健康 发展 , 我 局 通过引入第三方 ( 下简称“服务方” ) 力量 协助开展医保基金检查工作, 增强基金监管能力 。
(四 ) 项目 开展时间: 2***23 年 8-1*** 月份。
二、 服务方 资格要求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服务方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2 、 服务方应当具有 3 年以上医保经办业务、医保基金监管等项目服务经验, 3 、 具备在国内、省内辅助有关医保部门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服务的经验。
三、 服务内容
( 一 ) 按照 开平市 医疗保障局 2***23 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协助医保部门对 开平市 11 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 1 家,二级医疗机构 3 家,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 7 家)进行医保基金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 骨科耗材、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 欺诈骗保行为 等。
( 二 ) 服务方 需 结合医疗保障局提供的违规线索 进行数据提取、事先筛查重点疑点数据 。服务方为本次 专项检查配备 至少 6 人 的专业人员参与, 现场检查阶段需派 3 名医疗专家、 1 名财务专家(熟悉医院财务)、 1 名信息专家、 1 名熟悉医疗机构现场检查的专家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辅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用车、食宿、交通、聘请医疗专家费用 等,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反馈报告。
( 三 )服务方应及时 配合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做好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后续处理工作。
四、服务要求
(一) 前期数据筛查, 结合医疗保障局提供的违规线索, 对提取的医保数据进行标准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数据筛查,列出问题清单 。
( 二 ) 现场核查,进驻机构后,针对数据筛查出的疑点,通过审阅病历、调取医院 HIS 系统数据、询问医务人员等方式进行现场查验,进行数据核查及问题确认 。 同时针对现场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现场构建相应规则筛查模型, 做进一步 筛查 工作。
( 三 ) 现场核查后期整理工作,汇总检查过程中的审核结果、病案信息、核对进销存记录 做好封存管理工作。
( 四 ) 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 服务方 每完成一家机构检查任务后应根据检查机构名单、数量、查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处理 建议 等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在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查报告及相关检查档案资料 至医保部门 。
五 、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说明
此次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 4.8 万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 、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
在约定时间内服务方完成项目并通过审核验收的,采购方支付服务费。
七 、 投标需 提供的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资质要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
(二)投标报价单。
(三)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四)项目合同草案。
(五)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1 份正本 2 份副本,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 、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及相关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九 、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开平市人民东路 5 号 2 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75***- 22298***5
十 一 、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 2***23 年 8 月 25 日- 29 日( 3 个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2***23 年 8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