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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新乡
2023-09-09
***万
| 一、合同编号:***-A | ||||||||||||
| 二、合同名称: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化门诊系统及设备项目 | ||||||||||||
| 三、项目编号:*** | ||||||||||||
| 四、项目名称: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化门诊系统及设备项目 | ||||||||||||
| 五、合同主体 | ||||||||||||
| *** 采购人(甲方):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地址:延津县南环路崇文街交叉口 | ||||||||||||
| 联系人:李崎 | ||||||||||||
| 联系方式:*** | ||||||||||||
| ***供应商(乙方):郑州市迅洲贸易有限公司 | ||||||||||||
| 企业规模:微型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北***号院2号楼***单元6层***5号 | ||||||||||||
| 联系人:王为勇 | ||||||||||||
| 联系方式:*** |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 ***、合同金额:*** 元 |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 ***合同签订后,供方应于***0日历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超期***天罚款***0万,超期7天则不再支付货款)。***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所、电源、网络、环境等,并免费提供疫苗接种设备接口。***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验收报告》。若需方拖延验收或者不履行本条第***项之协助义务,导致无法按时验收,自到货***0日起视为验收合格。***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 ***0 日历天(超期***天罚款***0万,超期7天则不再支付货款)。 |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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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年08月24日 |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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