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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永州
2023-09-08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核酸检测试剂实行阳光挂网采购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市直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永医保发〔2***23〕14号)已于2***23年7月1日执行, “ 各类核酸检测 ” 项目实行技耗分离,核酸检测试剂作为价格项目中的 “ 除外内容 ” ,按医用耗材实际采购价格零加成政策另行收费。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酸检测试剂实行阳光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医保函〔2***23〕25号)和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政策规定,现就各类核酸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一) 医疗机构范围。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 产品范围。 用于各类核酸检测的上市试剂产品。
二、 申报挂网要求
永州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平台(简称市平台)将在9月1***日停止所有各类核酸检测试剂交易,且不再接受核酸检测试剂挂网申请。所有已在市平台挂网核酸检测试剂的生产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23年9月1***日前,按本企业产品在湖南省医疗机构实际交易最低价格统一在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挂网。
三、 采购要求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议价采购各类核酸试剂,不得在其他平台或线下进行采购,采购价格应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呈现。各公立医疗机构已经采购的尚未挂网的核酸检测试剂可继续使用,并在产品挂网后第一时间(9月15日前)完成采购补单。
业务咨询电话: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731-849*********33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部:***731-896652***5
省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6***12696-7
QQ 群:415***62***81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市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82552******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2***23 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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