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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六安
2023-09-08
***万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 】
【信息时间:2023-08-23 阅读次数: 】
【 】
金寨县人民医院专业级医用显示器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人民医院专业级医用显示器采购项目(二次)
三、 成交信息
成交企业名称:安徽垣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企业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金泰路 26号合肥新贝特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内1号厂房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 类 |
| 名称: 8M医用显示器、3M医用显示器 品牌:新万像、新万像 规格型号: MDC81、MDG31 数量: 3台、2台 单价: ***元/台、***元/台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计价格【 2***2】1980号文计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12:***,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 汇金财富商厦 19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金寨县人民医院
地址: 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天堂湖路与抱儿山路交口
联系电话: ***
(二)代理机构: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金寨县新城区汇金财富商厦 19楼
联系电 话: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 ***
九、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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