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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关于2023年钱塘区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浙江 杭州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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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23年钱塘区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孔家埭7号楼63***

被投诉人: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萧山区汇金中心12***1-3室

序号 相关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2***23年钱塘区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23年7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二、详细采购清单及要求,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重量(含电池)最大不超过 ***Kg。”事实依据:1、商务与技术文件第21页写明了设备实际情况***KG,只是不同厂家对参数的定义不一致,且评标的时候专家及采购人也认可了并公平公正的给了相应的得分,不存在虚假应标,即使这个参数再复核不被认定符合,我们评分还是比对方高,也不应该被废标。2、我方产品说明书标注F1A重量为***±***.4Kg,±***.4Kg是产品重量的精度范围。
投诉事项2: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公示第8条,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事实依据:1、标书文件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我方在商务与技术投标文件第184页中承诺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6个月。(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效期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合计有效期达72个月)。连续配套使用的两副电极片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优势更加明显,对采购方更加有利。且评标的时候专家及采购人也认可了并公平公正的给了相应的得分。2、标书文件中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并没有写明和注明单副电极片生产有效期大于36个月才给与加分。大于36个月有效期的电极片在市面上国产品 牌中只有一家满足,我方认为针对这一条评分理解是没有问题的,承诺响应的是没有问题的,且评标的时候专家及采购人也认可了并公平公正的给了相应的得分。
投诉事项3:1、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诱导专家的评判,复评时玩文字游戏,以上两条评分标准要求为迈瑞 品 牌 量身定做。2、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性,2***23年7月4日结果公告更正发布的附件信息重量错误。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1、我司不存在虚假应标且评标的时候专家及采购人也认可了并公平公正的给了相应的得分,2***23年6月27日并发布了我司中标结果公示。我司请求维持原中标结果。2、标书文件中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并没有写明和注明单副电极片生产有效期大于36个月才给与加分。生产有效期大于36个月的电极片在市面上国产 品 牌 中只有迈瑞 品 牌 一家满足,我方认为针对这一条评分理解是没有问题的,承诺响应的是没有问题的,应该得满分,不应该专家复评时改变中标结果。
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辩称:投诉事项1答复:本项目于2***23年6月27日9时3***分,在钱塘区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确定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候选人,后于2***23年6月28日心动(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线下邮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重量(含电池)***±***.4Kg,存在与招标文件AED主机重量(含电池)最大不超过***kg有偏差。收到质疑函后我司于2***23年6月3***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质疑答复。答复内容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重量(含电池)***±***.4Kg,但是商务技术偏离表写明了无偏离,存在与招标文件AED主机重量(含电池)最大不超过***kg有偏差,此项为负偏离,应扣除2分。投诉事项2答复:我司于2***23年6月3***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质疑答复,经原评审小组复议,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写明电极片有效期36个月,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描述为:“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经原评标专家意见复核,认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描述所投科曼 品 牌 AED,其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进行响应,承诺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6个月。(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有效期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合计有效期达72个月)。此条作为加分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评分标准所描述的是电极片出厂有效期且表明了管理成本,节约资源的角度,而不是36个月满后更换此耗材。有效期的长短是考虑后期是否更换及时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及不稳定性,且增加管理成本,浪费资源,违背了原招标文件的本意。故此项判定为不得分。投诉事项3答复:1、我司作为代理机构,在本次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质疑答复活动中,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担并负责政府采购流程把控的组织工作,不具备评审权,我司未诱导专家的评判。满足以上两条评分标准不仅仅是迈瑞,列如:久心医疗科技、苏州维伟斯、上海光电、深圳安保、重庆席勒等有效期均在36个月及以上。2、评标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的情况说明中所描述的:“AED主机重量(含电池)******±***.4Kg”系为笔误,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务技术文件中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实际重量(含电池)***±***.4Kg。
采购人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述称:投诉事项1答复:本项目于 2***23年6月27日9时3***分,在钱塘区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确定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候选人,后于2***23年6月 28日心动(杭州)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线下邮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重量(含电池)***±***.4g,存在与招标文件 AED主机重量(含电池)最大不超过 ***kg有偏差。收到质疑函后在我局监督下,代理公司于2***23 年6月3***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质疑答复。答复内容为: 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重量(含电池)******.4Kg,但是商务技术偏离表写明了无偏离,存在与招标文件AED 主机重量 (含电池) 最大不超过***kg有偏差,此项为负偏离,应扣除2分。投诉事项2答复:在我局监督下,代理公司于2***23年6月3***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质疑答复,经原评审小组复议,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写明电极片有效期36个月,而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描述为: “根据投标产品耗材( 电极片) 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 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经原评标专家复核,认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描述所投科曼 品 牌 AED,其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 的出厂有效期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进行响应,承诺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6个月。 (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有效期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合计有效期达72个月)。而此条作为加分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评分标准所描述的是电极片出厂有效期且表明了管理成本,节约资源的角度,而不是36个月满后更换此耗材。有效期的长短是考虑后期更换电极片的次数,更换次数越多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及不稳定性也必然越多,且增加管理成本,浪费资源,违背了原招标文件的本意。故此项判定为不得分。关于“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回复如下:目前市场上体外除颤仪品种繁多,据我们了解,满足投诉事项1及投诉事项2的有迈瑞、久心、维伟斯、上海光电、深圳安保、重庆席勒等等。电极片有效期大于36个月的也有维伟斯、迈瑞等 品 牌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2***23年6月5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6月27日开标,共有5家供应商投标,6月2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7月4日发布结果变更公告,更正事项为:采购结果;更正内容为:原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评分第3条和第8条得分予以扣除,两项分值扣除,改变了原中标结果,此次招标做废标处理,建议重新组织招标;更正理由为:总得分变更。
二、质疑阶段,投诉人称:质疑事项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详细采购清单及要求,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重量(含电池)最大不超过***Kg”。事实依据:1、商务与技术文件第21页写明了设备实际情况***KG,只是不同厂商对参数的定义不一样,且评标的时候专家及采购人也认可了并公平公正的给了相应的得分,不存在虚假应标,即使这个参数再复核不被认定符合,我们评分还是比对方高,也不应该被废标。2、我方产品说明书标注FIA重量为***±***.4g,±***.4g是产品重量的精度范围。质疑事项2: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公示第8条,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事实依据:1、标书文件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我方在商务与技术投标文件第184页中承诺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6个月。(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效期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合计有效期达72个月)。连续配套使用的两副电极片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优势更加明显,对采购方更加有利。且评标的时候专家及采购人也认可了并公平公正的给了相应的得分。2、标书文件中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并没有写明和注明单副电极片生产有效期大于36个月才给予加分。大于36个月有效期的电极片在市面上国产 品 牌 只有一家满足,我方认为针对这一条评分理解是没有问题的,承诺响应的是没有问题的,且评标的时候专家及采购人也认可了并公平公正的给了相应的得分。
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回复称:质疑事项1回复:1、我司重新组织原评审小组协助质疑答复重新审查了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技术参数第5条“AED主机重量(含电池)***±***.4g,并且在技术商务偏离表写明了无偏离,存在与招标文件ED主机重量(含电池)最大不超过***kg有偏差,此项为负偏离,应扣除2分”。2、我公司从未指明贵公司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故对本次质疑不予支持。质疑事项2回复:经原评审小组审查,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写明电极片有效期36个月,根据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但该单位承诺电极片36个月质保期满后,无条件更换新的电极片(有效期共72个月),经原评标专家复议,考虑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期为“出厂有效期”,故电极片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才能加***.2分,因该投标单位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我司所投科曼 品 牌 AED,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进行响应,我司承诺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6个月。(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有效期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合计有效期达72个月),故此给予3分。后经复议,招标文件理解前后存在不一致,故此此项不得分。结合上述条件,经原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此次质疑成立。因质疑成立改变了此次招标结果,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三、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中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产品样本资料( 或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注册证、产品最新原厂使用说明书、系统网络截图、实物照片等可以体现参数响应情况的资料)一致。如不一致,须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不作说明的、或经专家核实不一致的、或不一致的原因不明确的、或专家认为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所采用的技术不可行的,均视作投标产品未响应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在技术评分时不得分。二、详细采购清单中关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技术参数及要求 备注
一 设备数量: 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1******
二 技术参数要求
5 AED 主机重量 (含电池) 最大不超过***Kg。
15 电极片有效期:一次性电极片需密封包装且外包装上须明确注明有效期≥36 个月。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标标准 权重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3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与采购需求第二条“详细采购清单及要求”的满足情况。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技术负偏离每项(最低一级序号的技术要求即为一项,标注▲条款除外)扣2分。证明材料:有效的技术响应表(后附技术资料:如注册证、产品最新原厂使用说明书、系统网络截图、实物照片等可以体现参数响应情况的资料等)。
备注:本项分值扣至不足 *** 分或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 款存在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
8 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 3
投诉人就评分项序号3的评审得分为3***分,就评分项序号8的评审得分为3分。
四、投诉人报价文件《投标标的清单》显示:自动体外除颤仪, 品 牌 为科曼,规格型号为F1A;,一次性电极片, 品 牌 为科曼,规格型号为CM3933,备注内容为:单副36个月有效期(第一个36个月到期后更换)。
投诉人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偏离表》显示:5、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AED 主机重量 (含电池) 最大不超过***Kg。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AED 主机重量 (含电池) 最大不超过***Kg。偏离说明:无偏离。15、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电极片有效期:一次性电极片需密封包装且外包装上须明确注明有效期≥36 个月。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电极片有效期:一次性电极片需密封包装且外包装上须明确注明有效期≥36 个月。偏离说明:无偏离。
投诉人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显示:序号5、AED 主机重量 (含电池) 最大不超过 ***Kg。——详见说明书第 II-1 页,***Kg。3)物理规格截图“主机:半自动体外,型号F1/FA,重量:***±***.4Kg(无网络模块,含一块CMLM3×41******1B型号电池)”。序号15、电极片有效期:一次性电极片需密封包装且外包装上须明确注 明有效期≥36 个月。——详见说明书第 II-6、页,36 个月。1***)电极片规格截图“名称:有效期,类型:36个月”。
投诉人商务技术文件《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响应》显示:我司所投科曼 品 牌 AED,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进行响应,我司承诺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6个月。(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效期 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合计有效期达72个月)。
五、本项目评审报告显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分、价格得分***分、总得分9***.27分,排序第一;心动(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67分、价格得分2***.34分、总得分***分,排序第二。 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唯一中标候选人。
六、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23年7月4日发布2***23年钱塘区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同时上传附件《关于2***23年钱塘区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显示:1、专家答复: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技术参数第 5条“AED 主机重量(含电池)******±***.4Kg,并且商务技术偏离表写明了无偏离,存在与招标文件AED 主机重量(含电池)最大不超过 ***kg有偏差此项为负偏离,应扣除 2分。2、专家答复:经原评审小组审查,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写明电极片有效期 36 个月,根据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 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 ***.2分,最高得3分。”但该单位承诺电极片 36 个月质保期满后,无条件更换新的电极片(有效期共 72 个月),经原评标专家商讨,电极片有效期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 1个月才能加 ***.2 分因该投标单位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我司所投科曼 品 牌 AED,根据投标产品耗材 (电极片) 的出厂有效期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进行响应我司承诺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6个月。(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有效期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合计有效期达72个月),故此给予3分。后经商讨招标文件理解前后存在不够一致性,故此此项不得分。结合上述条件,经原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此次质疑成立。因质疑成立改变了此次招标结果,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经审查,采购需求“AED 主机重量 (含电池) 最大不超过***Kg”,投诉人在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偏离表中,响应重量“ 最大不超过***Kg”“无偏离”,提供的说明书截图却显示重量“***±***.4Kg”。投诉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书截图),与商务技术偏离表就技术参数(重量)的表述不一致,且投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就该不一致进行了书面说明。故,投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响应的技术参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与采购需求第二条“详细采购清单及要求”的满足情况。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技术负偏离每项(最低一级序号的技术要求即为一项,标注▲条款除外)扣2分。证明材料:有效的技术响应表(后附技术资料:如注册证、产品最新原厂使用说明书、系统网络截图、实物照片等可以体现参数响应情况的资料等)”,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质疑答复“此项为负偏离,应扣除2分”,并无不当。据此,投诉事项1,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经审查,投诉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一次性电极片(科曼/CM3933)的有效期,为36个月。虽然投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第一副有效期36个月电极片期满后,免费提供一副新效期 36个月的电极片续用”,但其承诺不能改变一次性电极片(科曼/CM3933)出厂时的技术参数(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根据投标产品耗材(电极片)的出厂有效期对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节约资源的影响进行评分,有效期等于36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在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2分,最高得3分”,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质疑答复“此项不得分”,并无不当。据此,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投诉人主张“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诱导专家的评判,复评时玩文字游戏”,未提供具体有效证据,且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也未发现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内容明显不当,故不予支持。投诉人主张“以上两条评分标准要求为迈瑞 品 牌 量身定做”,指向采购文件违法,不属于本次投诉处理范围。经审查,《关于2***23年钱塘区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的情况说明》中,有关投诉人投标产品自动体外除颤仪(科曼/F1A)重量的表述“******±***.4Kg”,属明显错误,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解释为“系为笔误”,本机关予以采信。据此,投诉事项3,不成立。
2、处理结果: 综上,投诉人杭州冠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2***23年钱塘区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编号:QTCG-GK-2***23-17)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日内向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日期: 2***23年***8月14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2、联 系 人: 任益平
3、联系电话: ***571-895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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