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成分分离机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血液成分分离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臻锲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 2850号2幢2层B区211室
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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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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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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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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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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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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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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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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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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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EMON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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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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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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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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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单价中包含两台戴尔电脑,两台 BROTHER
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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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俊 、 邢芳 、 钱锦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534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中心血站、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昭亭中路283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30132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中心血站
地 址:宣城市昭亭中路 28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1栋5楼
邮箱: 1473842195@qq.com
联系方式: 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谷工、秀工、刘工
电 话: ***、0563-3013233、0563-3013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中心血站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