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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六安
2023-09-07
***万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信息时间:2023-08-15 阅读次数: 】
【 】
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成交公 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 应商名称: 安徽鑫医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 538号华地大厦商办楼405、406
中标(成交)金额: 大写: 壹拾贰万元整 ;小写: ¥ ***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 类
|
| 名称: 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服务期 : 1年。
|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价格【 2***2】1980 号文件及代理协议规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无需单独列出,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足3***0按3***0收取。)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 10幢203商铺 联系电话: *** ;
( 二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 址: 六安市皖西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梁主任 ***
名 称: 六安市瑞新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 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 18 956446679
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六安市瑞新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3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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