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对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建设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市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各级医疗机构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23年9月11日下午14:3***(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的,具体时间将会另行通知)
听证会地点:惠州市卫生健康局11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建设《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的决策是否合理、合法、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的条件:1.必须年满18周岁;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支持关心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熟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关情况。
(二)参加听证会报名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于2***23年8月22日下午5:3***前将《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jjghk@huizhou.gov.cn)或寄送至惠州市卫生健康局1215房间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发出邮件后请电话联系进行登记),联系人:罗凤婷,联系电话:***752-2884971。
(三)听证会代表产生方法:本次听证会的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或承办单位邀请、推荐参加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集9名听证代表,若报名人数较多,则按照提交《听证会报名表》的时间顺序选取代表参加听证会。
(四)参加听证人员的权利: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本次听证会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相关纪律: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未经许可,听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违反听证纪律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离场。
特此通告。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23年8月12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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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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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类别 |
£听证代表 £听证旁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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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听证会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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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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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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