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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十堰
2023-07-23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房县人民医院呼吸科、心内科设备采购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42***325-2***23-******24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325-2***23-******241 2、项目名称:房县人民医院呼吸科、心内科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万元) 5、最高限价:2******(万元)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为呼吸科设备5台、心内科设备1台。设备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3***日历天 8、质保期:安装调试结束通过验收后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分为呼吸科设备5台、心内科设备1台。设备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三)项目预算: 2****** 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 2****** 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 2***23年***7月24日 至 2***23年***7月28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恒通大厦8楼),意见提出时间以采购人与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收到书面意见时间为准。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39******733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 房县人民医院
地 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28号
联系人姓名: 何主任
联系电话: ***719-3238722
采购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号恒通大厦8楼
项目联系人: 江旭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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