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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南通
2023-07-20
***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江安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 JSZC-32***682-JSDZ-C2***23-*** 123
预算金额: 1 5*** 万元 /年
最高限价: 1 5*** 万元 /年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安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 1、 代替 江安镇卫生院对目前在岗的 13名合同人员(收费人员、放射科工作人员、彩超室工作人员、药剂科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后勤等)实行劳务派遣;2、提供 6 名保洁为采购单位服务,负责江安镇卫生院的卫生保洁、被服用品及热水瓶收发、医疗废物转运、手术治疗单清洗、生活垃圾收集等工作; 3 . 提供 2名安保人员,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时间两年(合同每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 属于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或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 2)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 3) 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11〕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 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23 年 ***7 月 19 日至 2***23 年 ***8 月 ***2 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凡有意参与 磋商 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 江苏 省政府采购网,并自行下载 磋商 文件。
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23 年 ***8 月 ***2 日 14 点 3 ***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注意: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时间: 2***23 年 ***8 月 ***2 日 14 点 3 *** 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竞争性谈判(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 磋商 保证金 及履约保证金 :免收
***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
地 址:如皋市江安镇
项目经办人姓名 :曹峰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 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大洲公司
项目经办人姓名: 刘佳文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513-88555586、 ***
附件 :
***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磋商 文件
***采购人 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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