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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温州
2023-06-29
***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泰顺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工程医气设备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盛敏红夏念发周章添陈永军徐勇
七、开标情况
***aliyuncs.com/1071PO/a8f8be0f-82cc-4245-9905-8a22d3f***pdf'>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aliyuncs.com/1071PO/828325a6-7ca0-4369-aaeb-d607b8af449b.pdf'>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aliyuncs.com/1071PO/dc79f32f-ab46-4115-a597-405e92835aef.pdf'>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aliyuncs.com/1071PO/bcb4b61b-dd9f-44c1-9632-10ea1befa0***pdf'>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aliyuncs.com/1071PO/eaacc0e9-6ba0-464e-ba0d-51a0db1d***pdf'>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收费进行计算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俊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71号鸿鑫大楼4楼
质疑联系人:吴丽萍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 真:***
联系人: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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