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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绍兴
2023-06-19
***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学发光成像仪、全自动液体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 | 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天目山路9***号 |
| 2 | *** | 杭州安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同协金座15幢606室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 1 | 化学发光成像仪 | 化学发光成像仪 | 详见附件 | 1 | *** | 详见附件 |
| 2 | 全自动液体工作站 | 全自动液体工作站 | 详见附件 | 1 | ***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蒋卓婧(采购人代表)严新刚,曹有权,厉挺,丁金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执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每项目服务费按***元收取;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低于***元可按***元收取,超过***元按***元计(各中标单位按整个项目中标金额占比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1:***元,标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袍江世纪街2***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丁智妙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150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雯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
传真:/
联系人:茅艳萍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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