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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芜湖
2023-06-02
***万
[2023-06-02 09:30:00]
芜湖市鸠江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恒晖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吉和北路63号(东方花园14幢05号门面)
中标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高伟、孙红、陈德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中标价×***%,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2、收费金额:***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弋江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包),签订日期***.23;
2、合同名称:皖医二附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签订日期:202***.9;
3、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日期:***.11;
4、合同名称:繁昌县中医院医院健康口腔行动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日期:***.27。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医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办公楼2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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