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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沈阳
2023-05-31
***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辽宁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号:006
产品名称: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数量:3300支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是
采购需求:
质控物规格:质控菌株.
质评物基本配置技术参数:
①基本要求:质评物为低温冷冻干燥制备法,活菌量高,能够满足室间质评工作基本要求,无杂菌,生物学性状稳定。混合菌能分离出所包含的两种目的菌或是三种目的菌。
特殊情况说明:
外包装坚固耐用,不易破损,内有缓冲物。瓶签:“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瓶签黏贴牢固,不得脱落。*为“01至15”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包号00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3月6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年3月28日10: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包号006只有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年3月29日发布废标公告。***年3月31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年4月21日9: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包号006无公司递交响应文件,***年4月21日发布废标公告。***年5月10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截止***年5月18日14: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包号006只有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年5月18日发布废标公告。
专家论证后认为经过2次公开招标,1次竞争性谈判,有且只有一家投标人(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无投标供应商,废标后,转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第1条所列情况,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号006: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名称: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瓯北西岸工业区
三、公示期限
***年5月31日 至 ***年6 月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辽宁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招标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苏美玲 李勃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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