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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竞争性磋商

上海 闵行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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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告正文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公告要求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1台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良好的服务体系及专业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1 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 ***2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 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公告要求获取

方式:报名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05-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06-05截止。每天9:00时~16:00时,委派授权代表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文件。报名资料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j***@16***com)进行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参与项目。联系电话:***

具体资料如下(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

4)合格的投标人具备条件第3条相关内容;

5)“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须下载信用报告。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文路681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酒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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