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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南通
2023-05-20
***万
如东县岔河镇中心卫生院设备调研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院设备采购意向信息,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下列医用设备项目召开院内调研论证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质优价廉的产品和及时可靠的售后服务前来参会洽谈,现发布相关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 | 科室 | 责任人 | 备注 |
1 | *** | 超声多普勒诊断仪 | 一套 | 100万元 | 彩超室 | 康晓宏 | |
2 | RDCHYYSB2023008 | 氩气刀 | 一套 | ***万元 | 内窥镜室 | 徐建剑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生产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如果供应商所报名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所报名产品的有效授权书(如供应商为二级代理商,需要提供逐级授权)。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采购意向公告。
(四)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五)供应商(生产商)还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报名医疗器械的还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六)供应商(生产商)所报名产品及其所附属配置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和认可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如供应商(生产商)报名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拟报名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需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界定通知或自行出具声明盖章,声明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仅用于科研。
三、其他要求
报名供应商(生产商)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参与方式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25日上午9:30;
***请意向参与者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与如东县岔河镇中心卫生院设备科联系并按要求递交材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此调研系我院为更精确掌握相关项目信息而自行组织,正式采购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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