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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安徽 芜湖

2023-05-0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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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中心卫生院
公告正文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1:33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口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康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区滨漳路20号综合楼(二楼);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牙科椅

品牌:蓝野

规格型号:CARE-11D

数量:2台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守海、杨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元(未含评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60幢******01-01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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