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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2023-05-05
***万
安徽省疾控中心2023年2季度艾防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疾控中心2023年2季度艾防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01包
名 称: 合肥贵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与包河大道交口时代城办公楼 A、B座1-4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02包
名 称: 安徽省春元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3#写字楼1209-1213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01包:李放、陈鑫、吕慧玲(业主评委)
02包:李放、陈鑫、沈月兰(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计算,不足***元的按***元收取。收取金额:01包:***元;02包:***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云外路交叉口(繁华大道12560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或65307729或65307739转6402
电子邮箱:hyzbsy4b@***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何晨晨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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