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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宣城
2023-05-04
***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医院视力筛选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鹏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梅宏路31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视力筛选仪 | 品牌:伟伦 型号:VS100 | 台 | 1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长水、胡孝森、熊永朝。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收费金额***元,评审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com'>756235716@qq.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地址: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宁国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津河路7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
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756235716@qq.com
宁国市人民医院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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