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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邵阳
2023-04-11
***万
邵阳市脑科医院购买医疗设备一批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1日
|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脑科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宜春市亘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购买医疗设备一批
(2)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3】100006
(3)项目内容: 邵阳市脑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包1购买、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 项目名称 | 邵阳市脑科医院购买医疗设备一批(包一) | ||||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
| 单价 | 小计 | ||||
| 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 | SONTU100-RAD(m) | 深图/深圳 | 1台 | *** | *** |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6)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桂源科技3号楼349号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伍拾肆万捌仟元整
(2)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同时在场验收合格后付30%,安装调试并培训工作人员完毕经甲方使用科室认可后付30%,验收合格半年后无质量问题所致故障付30%,10%的自验收日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及其它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清余款 。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后30 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及安装。
(2)地点: 邵阳市脑科医院心理咨询中心
(3)方式: 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完成对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方才验收合格。
***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脑科医院 。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3)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甲方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十个工作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质量要求、培训、售后服务等方案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相关内容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生产日期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乙方负责物流运输产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款含),包括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乙方保证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而不致损坏或变质,因包装不当或运输不当等任何可能导致货物毁损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备案部门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期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已付货款的万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总额的 10% 。
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3月 2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脑科医院
附件:《商务要求》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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