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浙江 湖州
2023-03-28
***万
| 索引号: | *** | 发文时间: | ***-***-27 08:45: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卫健局 |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拟设置医疗机构内容公示
现有申勇向我局申请设置护理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申勇
2、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护理院
3、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第一名称:湖州安锦护理院;第二名称:湖州安锦护理院有限公司
4、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环翠东路1号
5、拟设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申勇
6、拟设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7、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8、拟设置医疗机构住院床位(牙椅):120张
9、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10、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金:***万元
11、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委托外送: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委托外送: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不委托外送: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个人或单位若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安吉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286号,安吉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邮编313300,邮箱:ajxwsjsp@***com ,联系电话***。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年3月27日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