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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深圳
2023-03-17
***万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 防疫物资-口罩、体温计、酒精喷剂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元 |
采购项目描述: 地空系因疫情防控需求,采购酒精喷剂4瓶、体温计6支和口罩150个,预算***元。 内容:酒精喷剂4瓶、体温计6支和口罩150个 用途:疫情防控 |
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州京东弘健贸易有限公司 |
项目成交金额: ***元 |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1、酒精喷剂:500ml/瓶,***元/瓶,数量:2瓶; 2、体温计:水银,***元/支,数量:6支; 3、N***口罩:5元/个,数量:150个。 |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下单后3天内发货,已经收货。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网上和实体店对比 |
交货期限: 快递和到店取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地址: 理学院E4145办公室 联系电话: *** 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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