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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芜湖市口腔医院2023年口腔耗材第一批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

2023-03-1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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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芜湖市口腔医院
公告正文

芜湖市口腔医院2023年口腔耗材第一批成交结果公告

[2023-03-15 09:26:16]

芜湖市口腔医院2023年口腔耗材第一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2023年口腔耗材第一批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恒晖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嘉园二期B5-03号

成交金额:***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根葆、程商贞、何 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计算结果低于***元则按***元支付,金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①项目名称:市二院口腔科耗材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11;②项目名称:芜湖市眼科医院口腔耗材采购,合同签订时间:***.9;③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普通耗材,合同签订时间:***.29。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24#102,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3号(花津南路芜湖报业集团旁)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24#102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九、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芜湖市口腔医院2023年口腔耗材第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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