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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芜湖
2023-02-16
***万
[2023-02-16 14:59:43]
南陵县中医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圣飞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中小企业创业园4号厂房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干式激光胶片(规格 3) 品牌:圣飞洋 规格型号:SLF301 14×17 英寸 数量:30000 张 单价:9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敏、胡建敏、叶年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
收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价。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西路202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王瑶
电话:***、***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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