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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淮南市公路点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淮南

2023-02-1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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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正文

[正在公示]淮南市公路点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3-02-14
淮南市公路点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南市公路点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陆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淮南市公路点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项目

品牌:无

规格型号:NO-NO2-NOx分析仪、CO分析仪、PM10分析仪(等)

数量:1批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孝淮(组长)、管京城、唐琼、张远见、刘惠、***(业主代表)、陈元图(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 42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经济开发区学校路01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宝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有)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无)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附件: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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