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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松原
2023-01-09
***万
按照2022年《市直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松医疗保险通〔2022〕20号)的文件要求,在实地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以下违约行为:
***留存伪造处方; ***伪造处方; ***医保系统录入信息与实际录入不符; ***不能提供药品随货通行单等违约行为。
依据《2022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等及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解除以下十家公司医保服务协议。 协议解除后产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名单如下:
松原市德华参茸医药有限公司
松原市普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笑堂分公司
松原市松发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百北分公司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松江大街店
松原市宁江区星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飞达分公司
松原市永春堂药业有限公司
松原市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第十八分公司
吉林省六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善分公司
吉林省六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宇分公司
松原市松建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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