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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南平
2023-01-06
***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竹木家居用品、医疗用品生产项目 |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林工业平台A-41 | 福建筌利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竹筷***t、竹签600t、竹棒400t、竹咖啡片700t、雪糕片500t、医用棉签600t、香芯800t、压舌板400t。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供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锅炉废气经配套环保设施处理后引向3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相关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固废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堆放至规范设置的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堆场,做到日产日清,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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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swshbjsp@***com
通讯地址:邵武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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