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福建 三明
2022-12-30
***万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清流县总医院
乙方: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清流县总医院干眼和角膜地形图测试仪、声阻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和康复理疗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 | 产地类型 | 国别(地区)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 2-1 | A***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干眼和角膜地形图测试仪和声阻抗仪 | 美沃/迈达 | 1(批) | *** | *** | 国内 | 中国 | DEA***/MD-6500 | 无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伍拾肆万柒仟捌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总医院指定地点。;
***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否则将无条件退货。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验收规则 6.***.1验收标准:所有产品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6.***.2验收程序:产品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产品出具原 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安装调试检验: (a)产品到达甲方现场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产品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b)产品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的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本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产品经安装调试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产品验收,现场产品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并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验收时,乙方所供到场产品与响应文件响应性不相符,甲方可要求退货, (3)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30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叁份,甲方及乙方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原件)。 6.***验收费用:产品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90 | 全套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0%(首次付款前中标方应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 |
| 2 | 10 | 待验收合格满壹年支付合同总额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货物价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五。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若乙方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污染、人身伤害的或未提供售后服务影响甲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11、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保期:设备自最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签署之日算起,提供原厂整机免费保修3 年。 1***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1***.1质保期内产品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 1***.2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产品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 1***.3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1***.4质保期内若未按要求完成维保次数的,按维保周期相应延长保修期,在此期间产品发生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14.***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 1***.2保修期满后,如遇产品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产品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其他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 14.***如乙方被兼并或者代理商不再理代理该产品,乙方须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原合同及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14.***为保证产品正常运行,在中国大陆境内应设有投标机型的零配件仓库,主要零配件能确保库存。 ***人员培训: ***.1a、乙方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同步地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流程,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 ***.2乙方应长期提供后续培训、升级、维护等技术支持和培训计划。
15、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 无 。
| 甲方: | 清流县总医院 | 乙方: | 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 住所: | 清流县长兴中街***幢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
| 单位负责人: | *** | 单位负责人: | 梅媚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
| 账号: | 账号: | ***20131438 |
签订地点: 清流县总医院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