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安徽 芜湖
2022-12-21
***万
[2022-12-21 16:16:30]
2022年度手术室医疗净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号)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手术室医疗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瑞杨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茂山路108号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内壁系统 品牌:南京瑞杨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手术室内壁采用***mm;厚中空玻镁彩钢板;地面采用 ***mm 同质透芯PVC 卷材地面或 300×300mm防滑地砖。 数量:1套 单价:***元(按首次报价及二次报价,同比例下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刁慕戈 徐姝娟 邢慧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中标价-100 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安街道白象绿洲小区
联系方式:***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四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凯峻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