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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004包消毒供应中心一批设备中标候选人公告

安徽 阜阳

2022-12-1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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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太和县人民医院
公告正文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004包消毒供应中心一批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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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招标项目名称: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004包消毒供应中心一批设备(项目编号: ***-00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华源立洪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亦成时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金成茂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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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招标项目名称: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003包移动DR(项目编号: ***-00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天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高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附件:
上链状态:成功 校验hash: atlx-2f6cd99acc814703b485c219cf91c99e
项目编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招标项目名称: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002包悬吊DR(项目编号: ***-00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高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铭宇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九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附件:
上链状态:成功 校验hash: atlx-2f6cd99acc814703b485c219cf91c99e
项目编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招标项目名称: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

太和县人民医院使用贴息贷款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001包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血液透析浓缩液集中供液系统(项目编号: ***-00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美迪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远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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