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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深圳
2022-11-03
***万
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元):$CommonTools.convertDouble2String($!{contractAmount}2)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遵循上述合同约定的基础之上,针对《购销合同》中第六条“货款支付”修改如下: 货款支付***本合同分二期付款。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如乙方不能在约定的交货期内交货,乙方应在交货期满后15天(日历日)之内出具预付款等额银行保函。进度款:设备到货安装且通过性能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30%货款。***具体付款方式按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区财政部门出具的评审结果或备案证明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之一。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最新政策,2021年以后的项目不再收取质保金或尾款。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第二办事处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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