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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台州
2022-11-03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台州市天台县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天台县人民医院肺测试仪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 | / | / |
七、 申请理由: 本次拟采购的肺测试仪用于幼龄儿童及六岁以上儿童的肺通气功能评估,帮助临床医生进行精细化诊断;因为进口设备准确度和稳定性好,在品质性能等方面有较大优势,所以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 蔡爱萍 | 高级工程师 | 玉环市人民医院 |
| 胡伟标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台州医院 |
| 蔡永辉 | 高级工程师 |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 马冠颖 | 高级工程师 | 台州市中心医院 |
| 徐奇星 | 专职律师 | 浙江徐星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该设备用于幼龄儿童及六岁以上儿童的肺通气功能评估,考虑到进口设备准确度和稳定性好,且故障率低、性能好,对照国内产品有优势,建议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天台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康宁中路1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 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附件信息: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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